?以案說法_關于偷稅漏稅,這些法律知識要知曉
作者:admin | 發布時間:2022-01-15來源:人民網
稅收是國家的根基,是民生的保障。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國家稅法具有法律權威性,任何企業和個人都不能以不法手段逃避納稅義務。人民網對偷稅漏稅相關法律問題和典型案例進行梳理,以作提醒。
法律規定:
什么是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哪些屬于偷稅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
偷稅行為應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偷稅漏稅的,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征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逃稅會被判刑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刑法》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典型案例:
吉林“8·20”偷稅案
2013年,吉林省長春市國稅局第一稽查局根據線索,組成專案組,對吉林省匯通藥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專案組分別到相關醫院調取與匯通藥業之間的往來賬簿、記賬憑證、取得的發票、入庫單及轉款憑證等證據,對該企業相關當事人進行詢問。經查,該企業自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期間,共隱匿銷售收入(含稅)36898萬元。
因該企業購進貨物未全部取得發票,賬簿資料不健全難以核實成本及費用,稅務機關按規定對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計算應納企業所得稅,該企業共計應補繳企業所得稅793萬元,并計算其應補繳增值稅5361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75萬元、教育費附加161萬元。稅務機關依法對該企業做出稅務處理和行政處罰決定,追繳稅款6690萬元、加收滯納金2261萬元、罰款3048萬元,共計1.2億元。
重要提醒:
守法納稅光榮,偷稅漏稅可恥。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和公民應盡的義務。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遵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走上犯罪道路。鋌而走險偷稅漏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綜合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大網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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